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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之前抵扣过,现在税务要求转出,在报税时填附列资料哪里填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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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报税时,进项税额之前抵扣过的金额应在《附列资料(表)》第二节的“抵(退)税额”栏目填写,该栏目的金额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总金额,即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中15行的“本期抵(退)税额”金额总和。
同时,《附列资料(表)》第一节中有存放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用于存放此前抵扣的进项税额,所填写的金额为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的15行的“本期抵(退)税额”金额的总和减去已经转出的金额。
拓展知识:进项税额抵扣是一种税负调节政策,原则上,纳税人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来抵消应纳税额,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2023 01/30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