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公司给客户发了批货,并开具了专票,客户也通过公帐付了款,后来货不行,客户要退回来,并要求退款,不过就是要求扣除13个点税款后在把钱退给他,请问这样可以吗?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1/3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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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这并不可以,因为根据税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出现的退货的现象,该企业税收机关应当责令其复核和补缴企业所得税,这时候已经不能再扣除税点。退回的货物,该企业应当在发生退货的当月内,向政府申报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税款,再进行正常的退货退款操作,不能把原有的税款扣除后再进行退款操作,这会造成误解。 拓展知识:税务稽查是一种工作形式,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通过依法稽查企业纳税行为的行政手段,来落实中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实施税务检查,以保证企业按时准确缴纳税款,进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增加,监督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2023 01/3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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