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真是麻烦了,我还想咨询一下,我司之前签的内贸采购合同,已经付过保证金了,现在我司要终止合作,有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对方不给开发票,没有发票,能有补充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做账? 做亏损吗?保证金 支付 是 公对公账户 支付的。扣除违约金,可能会 公对公 账户,退回小部分 保证金。 也不算保证金,预付的货款,这么说更准确些,付款的分录我写的是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1/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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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违约金的处理一般都会涉及合同终止,按照合同条款,双方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做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要求给予违约金。因此,您可以准备一份补充合同/协议,说明此次行为的违约金,也可以说明双方应履行的责任,以便防止双方出现纠纷。财务记账方面,需要根据违约金的支付方式、收款方是否开发票等内容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没有发票,则应当在账目上登记为亏损,可以将此次终止合作的违约金支出记为借方,贷方记账是银行存款,如果退回保证金,则贷方记账需要将此次收入记账为贷方,可以将此次退回的保证金收入记为贷方,借方记账是银行存款。
2023 01/3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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