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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上个季度在税局代开的专票,这个月冲红作废之后,应该怎么申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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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进行上个季度税局代开的专票冲红作废之后,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增值税。
首先,纳税人应当把冲红作废的专票交给税务机关审核,并在有效的税务证明文件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税务机关会给出具有效的冲红作废审核表,纳税人可以据此把专票的冲红作废情况在企业的财务系统中进行核销。
其次,纳税人需要把冲红作废后税务机关发放的税票抵扣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财务凭证,都报送税务机关以便核实,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后45天内,对纳税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进行复核,并准予抵扣。
最后,在把上述文件报送税务机关之后,纳税人可以申报增值税,根据有关税收法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将税收冲红凭证以及其他相关凭证存入内部财务系统,再报送税务机关,凭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成税款申报程序。
拓展知识:
在上述申报增值税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报送的文件需要进行复核,以避免因税收减免的过度税收而产生的损失。税务机关在复核的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报税人报送的税务文件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报税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恶意的税收减免行为。要想报税实现顺利,纳税人应该对自己的税收情况密切关注,按照规定确保税收文件的真实有效。
2023 01/30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