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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那章里面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项不得扣除里支付的股息跟红利为什么不得扣除 ,只因为是交过税以后的,如果不扣除的话岂不是又要交一次所得税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3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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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扣除下列项目:(一)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准许的捐赠额;(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免税额;(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免税额;(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允许扣除的费用;(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允许扣除的损失;(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允许扣除的投资损失;(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允许扣除的其他项目。股息和红利不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因此不得扣除。
2023 01/3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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