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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包了工程,又分包出去,签的是联营合同,中间我司留的利润如何开票?是按普通征收,还是差额征收?这样看来我司是不是就是居间公司?留的利润就是居间费?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1/3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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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规定,联营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参与方在事先约定要以共同努力活动为目的,形式上有相互关系的一种经营关系。在联营合同中,每一方都按一定的比例拿取营业收入,或两方都拿取一定的利润。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联营合同所留利润应当按普通征收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上述可以看出,中间我司留的利润应当按照普通征收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公司不是居间公司,留的利润不是居间费。 拓展知识:联营合同受双方订立合同约定、行业规定、税收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制约,联营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确定双方的联营利润,并按相应税收法律规定确定收入税的额度和征税方式。
2023 01/3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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