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资料:新欣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2日,从新华工厂购买甲材料10 000千克,单价4元/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40 000元,进项税额为5 200元;对方代垫运费4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36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运到。 (2)5日,从新华工厂购入的甲材料运到,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 (3)7日,用银行存款归还上月欠新华工厂的货款11 300元。 (4)10日,从荣昌工厂购进乙材料8 000千克,单价10元/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80 000元,进项税额为10 400元,供方代垫运费1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90元,款未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5)13日,以银行存款归还荣昌工厂乙材料款项91 490元。 (6)17日,从阳阳工厂购进甲、乙两种材料,甲材料8 000千克,单价4元/千克,乙材料6 000千克,单价8元/千克,进项税额10 400元;供方代垫运费1 400元(按重量比例分配),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126元,款已付,材料尚未运到。 (7)2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新欣企业是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1) 从新华工厂购买甲材料,发票买价为40 000元,进项税额为5 200元,代垫运费400元,增值税为36元;(2) 从新华工厂购入的甲材料运到,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3) 以银行存款归还上月欠新华工厂的货款11 300元;(4) 从荣昌工厂购进乙材料,发票买价为80 000元,进项税额为10 400元,代垫运费1 000元,增值税为90元;(5) 以银行存款归还荣昌工厂乙材料款项91 490元;(6) 从阳阳工厂购进甲、乙两种材料,进项税额10 400元,代垫运费1 400元,增值税为126元。
新欣企业在采购材料过程中,除支付发票声明的增值税外,还需要支付采购所产生的运费,尽管增值税法规定,运费不属于增值税计算范围内,但新欣企业仍需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指从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中征收税收的税种,是一种消费税,是改进应税制度的有效方法。它的主要思想是以增值的税源为税收对象,让经营者分期付税、阶段性征税,使企业在企业价值增加时支付税收,实现有效的税收管理。
2023 01/30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