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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算时,甲方给被**方款,被**方扣了**费,利润返给**方,这时**方给被**方开具什么服务类型发票?**不是违法吗,那计入**费收入该咋计?

84784993| 提问时间:2023 01/30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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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建筑**结算时,被**方应开具咨询服务类发票,将甲方给付款项明确标明在发票上,开出的发票就是咨询服务费票据,对应税种是增值税服务提供,税率为3%。若**方给被**方开具的是咨询服务费发票,就不会有违法行为。 **费收入的计入方式如下: 1.**费收入应将被**方的收入和支出分别计入其各自的账户,在**方报税时减除被**方的收入,只对**方的收入进行纳税,做到收益账户和支出账户分离。 2.被**方可结转收支,将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将支出计入承揽项目支出,结转收入减去支出即可计算出实际的**费收入。 拓展知识: **行为是指某一方利用自身的项目经验、技术和人员特殊优势,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以建设工程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项目经验或人员辅助服务为主,而不参与建设工程实际施工的行为,也称被**行为。
2023 01/30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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