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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受托加工一批实木地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00000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000元,市场上无同类地板价格;(2)将本企业生产的成本为20000元的地板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3)销售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0万元。要求:(1)计算该企业受托加工地板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将自产地板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是否应交消费税?如果缴纳,则应纳消费税为多少?(3)计算销售实木地板应纳的消费税。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10分)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3 01/31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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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500000+20000)÷(1-5%)×5% 2,视同销售 20000×(1+5%)÷(1-5%)×5% 3,800000×5% 你计算一下
2023 01/31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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