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本月发生业务如下: (1) 2日,购进生产所需A材料,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0元,增值税5850元。 (2) 8日,零售自产甲产品80000件,每件零售价678元(含税),产品已发出。 (3) 23日,购进生产所需B材料400千克,每千克买价70元,已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4) 15日, 销售自产乙产品取得不含税价款7400元,同时收取运输装卸费565元。材料运抵企业验收入库。 请分别计算:①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②本月销项税额;③本月应纳增值税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
进项税额等于5850
2023 01/31 03:02
南疆老师
2023 01/31 03:04
销项税额等于78×80000+7400×0.13+565÷1.13×0.13
缴纳的增值税为销项-进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