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单位是教育培训机构,聘请高校的老师来授课,但是课酬申报劳务个税太高,对方不愿意,去税局网上代开发票:非学历教育*培训费,系统也是显示个税属于劳务报酬。如果换另一种形式开票:其他生活服务*教育服务费,系统就显示个税按1.3%经营所得缴税,不是按劳务20%交个税,那代开发票:其他生活服务*教育服务费可以吗?如下图所示: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3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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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3 01/31 11:10
84785022
2023 01/31 11:11
老师,那代开发票:其他生活服务*教育辅助服务费,那用公户转账给授课老师用途怎么备注?
郭老师
2023 01/31 11:13
你好,服务费直接写这一个。
84785022
2023 01/31 11:14
那转账这样备注:支付教育辅助服务费可以吗?
郭老师
2023 01/31 11:14
可以的,可以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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