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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3 月 15 日,甲公司(一般纳税人)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售价为 100 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 13 万元,同时甲公司代乙公司垫付运杂费 3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万元。 A. 100 B. 113 C. 116 D. 110

84785001| 提问时间:2023 01/3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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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看下答案是不是116  这个金额 ;    
2023 01/31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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