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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以土地入资新公司(自己成立的新公司)和直接把土地权转让给公司有什么区别,上的税有什么不同?

84784981| 提问时间:2023 01/3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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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自然人以土地入资新公司和直接把土地权转让给公司两种方式,存在着关税上的区别。若是自然人以土地入资新公司,则可享受土地减免税优惠政策,即减免按照土地使用期限的剩余年数收取的土地增值税;若是直接把土地权转让给公司,则无法享受土地减免税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应当按其全额收取。此外,若自然人由于以土地入资而取得公司股份,股份价值税收可采取进行减免。 拓展:减免税政策是政府收取税收的一种手段,可以减缓企业的负担,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2023 01/3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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