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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0日,哈尔滨工商银行向瑞达公司发放 150万元抵押贷款,年利率 2.4% 抵押物为瑞达公司办公 楼(评估价200万元)。贷款合同约定,到期不能归还贷 款,银行有权直接拍卖抵押品。2008年5月20日,瑞达公 司因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委托在本行 开户的甲护卖公司拍卖,2008年6月5日,抵押物拍卖出 去,净价款165万元。 要求:编制抵押贷款发放、到期、抵押物拍卖及收回贷款本 息的会计分录。"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3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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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抵押贷款发放的会计分录为:应收贷款增加150万元,银行存款减少150万元。 到期时的会计分录为:坏账准备增加贷款本息金额,应收贷款减少贷款本息金额。 抵押物拍卖的会计分录为:应收贷款减少150万元,抵押物拍卖收入增加165万元,拍卖损失减少15万元。 收回贷款本息的会计分录为:收回贷款本息增加150万元,坏账准备减少贷款本息金额。 抵押贷款是指,由抵押品担保的贷款,在贷款到期无法偿还时,银行可以直接拍卖抵押品以收回贷款本息。
2023 01/3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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