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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合伙公司受让境外公司股权价款3000万,在我们自己税务局,先替境外企业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50多万,剩余2750多万 后面支付给境外企业,是不是这3000万全部做 长期股权投资?

84784973| 提问时间:2023 01/3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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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不是的。3000万元的支付给境外企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能全部做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意思是,持有超过一定时间的企业股权,以提高资产总值。示例:假设你刚投资3000 万元买入一家新公司的股票500万股,市值约20万元,那么你拥有的股权比例为50%,这就是一种长期股权投资。若把3000万元用于其他投资,比如短期投资和现金投资,则不算是长期股权投资。
2023 01/3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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