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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同学@微信@微信联系人 10-27 13:56:21 2018年A公司赊销商品给B公司,应收账款100万元,年末计提坏账准备10%(A是B的 母公司);2019年A公司收回50万,A公司又赊销200万给B公司,年末全部为未收。已知A、B公司的所得税率均为25%。 【要求】编制2018年和2019年合并会计报表时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抵销分录,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 咨询答案 老师可以解答吗"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31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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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老师可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开始前先了解一下2018年和2019年的基本性质。两年均为母公司A与子公司B之间的业务关系,2018年A公司赊销商品给B公司应收账款100万元,2019年A公司收回50万,又录入200万未收账款,两年的所得税率均为25%,其中2018年需要计提坏账准备10%。 2018年A公司——B公司的抵销分录如下: 1. 应收账款增加: 应收账款 100万元 应交税金25万元 2. 应收款账户减少: 应收账款 100万元 3. 坏账准备金增加: 坏账准备金 10万元 2019年A公司——B公司的抵销分录如下: 1. 应收账款增加: 应收账款 200万元 应交税金50万元 2. 应收款账户减少: 应收账款 200万元 3. 应收账款减少: 应收账款 50万元 递延所得税的发生有若干情况,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赊销、工资和利息收入对应的税款未及时进行缴纳的情况。在这个案例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赊销应收账款以及应交税金均是及时缴纳的,因此不存在递延所得税发生的情况。 拓展知识: 递延所得税率是指当前收入税费与其所涉及的税款之间存在时间差异的情况下,被调整与减免的税率。例如,A公司在收到工资收入的同时,需要交纳一定的应交税金,但当前只付部分。按此,当前收入应纳税金可能要比其实际应缴纳的税金更低,从而当前税金产生一定的差异,政府根据这一差异会给予A公司一定的减免金额,从而形成一定的“抵销”体系,让A公司享受到一定的递延税率优惠。
2023 01/3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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