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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甲材料计划单价为每千克20元。该企业2021年4月份有关资料如下:1、“原材料”账户期初余额3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贷方余额1700元;“材料采购”账户月初余额80000元,属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4040千克。2、4月4日,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到货,验收入库。3、4月21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为20800元:运杂费1000元,增值税为90元。已开出转账支票,材料尚未到达。4、4月26日,从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1/3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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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上述企业2021年4月份有关资料可以总结如下:1、甲材料的计划单价为每千克20元;2、期初原材料账户余额为3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贷方余额1700元,材料采购账户月初余额80000元,属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4040千克;3、4月4日,甲材料到货入库;4、4月21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千克,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为20800元,运杂费1000元,增值税为90元,已开出转账支票,材料尚未到达;4、4月26日,材料到达。 根据上述情况,这家企业需要在4月份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1、期初账户:在期初账户中,原材料账户和材料采购账户的余额要做调整,4月4日入库的甲材料4040千克属于上月已付款的扣除,原材料账户的余额30000元应减少4040x20=80800元,材料采购账户的余额80000元应减少808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贷方余额1700元应增加80800-1700=79100元;2、购买甲材料:4月21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千克,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20800元,运杂费1000元,增值税额90元,应分别记入原材料账户、材料采购账户、增值税应计费用账户、运杂费账户;3、收取甲材料:4月26日,甲材料到达,应将此次进货的甲材料成本[8000x20=160000元]记入原材料账户,将增值税额[20800元]记入增值税应缴纳账户,将运杂费1000元记入运杂费账户。
2023 01/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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