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公司是分公司,一般都是总公司开票给第三方,收款后扣除税费及管理才转钱给分公司,去年的时候分公司给总公司多提前多开了3%的20万专票,今年1月中旬总公司跟第三方的费用是17万,按照今年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是按1%来开,但前面已经按3%来开了20万,那这次17万是按1%来还是3%来呢?如果是按3%来,分公司就多交了税

84785043| 提问时间:2023 02/01 07:2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平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问题正在回复中,请稍等!
2023 02/01 08:46
84785043
2023 02/01 08:48
啥意思呢?
平 老师
2023 02/01 09:03
同学您好!业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84785043
2023 02/01 14:59
业务发生在今年
84785043
2023 02/01 14:59
但去年提前开了3%的发票
84785043
2023 02/01 15:00
我前面也说了啊
平 老师
2023 02/01 15:09
同学您好!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23年1月份,您可以选择放弃减按1%优惠,开具3%专用发票,就用您现在这张开好的发票,如果想享受减征的优惠就按照1%开具,原来的发票冲销,重新开具,征收率1%。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