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2022年四季度预缴申报的营业成本与当前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避免产生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这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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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是不是有发票不一致呢
2023 02/01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