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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5820元(含增值税)销售给消费者。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 (假设摩托车税为10%) 解析➕答案谢谢老师"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2/0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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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门市部向消费者销售摩托车时增值税税额: 门市部销售价格15820元(含增值税),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某摩托车税10%,则增值税额为:15820-12000=3820元,消费税税额为3820*10%=382元; 2)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生产了30辆摩托车,则其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382元*30=11460元。 举个例子: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一月份生产了60辆摩托车,则其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382元*60=22920元。
2023 02/0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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