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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减征在专项附加扣除里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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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残孤烈等特殊群体)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深化个税改革,关爱特殊群体。
《通知》明确,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内据实减征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其灾害发生后两年内(含受灾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予以减征,减征税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2023 02/01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