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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0日,华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6280万元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和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50万元)取得天香公司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占天香公司普通股股份的60%,已知两公司合并之前不存在任何关系,华风公司将其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核算。2018年4月5日,华风公司收到支付的投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19年3月5日,天香公司宣告2018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并于2019年4月15日派发;2020年4月15日,天香公司宣告2019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每股派送股票股利0.3股,除权日为2020年5月10日;2021年度天香公司发生亏损,以留存收益弥补亏损后;2021年度N公司继续亏损,该年未进行股利分配。请根据上述业务,编制华风公司相关会计分录。(1)2018年3月20日,华风公司取得天香公司普通股股票。(2)2018年4月5日,收到天香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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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2018年3月20日,华风公司取得天香公司普通股股票会计分录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 6280万元
应收票据 6280万元
(2)2018年4月5日,收到天香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会计分录如下:
股利收入 250万元
应收股利 250万元
拓展知识:现金股利是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按照年度财务报告中所载全年度利润利润额或净利润额(现金分红)所规定的分配标准,将转折出的股利现金汇入投资者账户的融资行为。现金股利只能用现金支付,且投资者可以立即获得股利收益。
2023 02/01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