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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将库存硝酸钾等原材料发出,委托外协单位乙公司受托方加工成鞭炮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2/01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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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甲公司是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年1月将钾硝酸等原材料发出,委托外协单位乙公司受托加工成鞭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鞭炮及其零件的增值税税收处理的通知》(财税〔2006〕10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出原材料加工生产鞭炮的,可以在鞭炮销售时请求增值税减免处理,也可以按照一般计税办法交纳增值税。扩展知识:鞭炮是一种传统的烟花爆竹类礼品,又被称为“北方之星”。它是一种粉末类烟花爆竹,其火光、噪声是通过一枚炮竹发射介质、发射剂等成分组成的特殊结构,从而发出精彩的烟花火光以及响亮的噪音从而达到美观迎新或庆祝活动的目的。
2023 02/01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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