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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办理了延期缴纳税款的,电子税务系统为什么不改变缴纳期限?延期的最后期限是4月16日,那这段时间不会有滞纳金吧?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2/0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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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什么原因延期交税的?是享受政策还是怎么了你们单位的原因?
2023 02/01 19:54
84785003
2023 02/01 20:03
1月份的时候没有资金缴纳税款了,所以申请了延期
郭老师
2023 02/01 20:04
你好,你的附加税需要正常交,增值税有滞纳金的。这个又不是政策延期。
84785003
2023 02/01 20:06
可是税局已经同意延期了啊?为什么还有滞纳金?
郭老师
2023 02/01 20:07
这个不是税务局同意,你们就不需要交滞纳金了,你毕竟是晚交。
郭老师
2023 02/01 20:07
是你当地政策,你这个行业符合延期交税的这种不需要。
84785003
2023 02/01 20:10
省级税局同意了的也会有滞纳金吗?
郭老师
2023 02/01 20:12
需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现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有关处理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 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二、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 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三、关于税收会计账务处理 税收会计根据《通知书》载明的实际抵减金额作抵减业务的账务处理。即先根据实际抵减的2001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欠税以及抵减的应缴未缴滞纳金,借记“待征”类科目,贷记“应征”类科目;再根据实际抵减的增值税欠税和滞纳金,借记“应征税收——增值税”科目,贷记“待征税收——××户——增值税”科目。
84785003
2023 02/01 20:15
电子云厅里的缴款期限已经显示到4月16日了,所以说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是吧?
郭老师
2023 02/01 20:16
你好,你看一下我上面写的那一个政策,不是有一个抵欠税和滞纳金呀,这个滞纳金就是你延期交税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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