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是分公司,用的是总公司的房产,现在水电费开票都是以总公司的名称开的票,我用对方开的总公司名称的发票作为附件做账,可以吗?有啥影响呢?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2/02 09:5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答:可以。此类情况下,您可以以总公司的名称开发票,以该发票作为财务附件记账,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在记账的时候,请确保明确相关信息,比如支出公司名称,而不是总公司名称,等等。另外,如果您以总公司的名义领取税收凭证,同样无影响,但需要在税收凭据上注明分公司名称,以便做税务等报表。
2023 02/02 10:05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最新回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