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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实便利店长春蔚山路分店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义务人 发生下列业务: 1.2021年第四季度购进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80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36 400元,款项已付商品验收入库,款项已经支付; 2.本期销售商品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12 000元, 开具普通发票,货款已经收到; 3.本期销售商品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06 000元, 税务机关开具专用发票,货款尚未收到; 4.将一批外购商品无偿赠送给物业公司用于社区活动,该批商品的含税价格1420元; 5.季末盘点商品发现被盗3 600元(含税)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2/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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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上述业务,唯实便利店长春蔚山路分店当期应缴种税总额分别为:1.增值税36 400元,2.消费税为27 872元, 3.消费税为13 936元,4.消费税为 852元,5.营业税为3 600元。 应用案例:企业通过妥善处理发生的税务业务,可以节省税费。为此,企业应建立专门的税务核算系统,按照有关的税务规定和业务流程进行核算,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正确完成税务缴纳以及税务申报的工作。
2023 02/0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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