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2021年 11月31日,甲公司收到银行对账单余额为 35000元,甲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 38000 元,未达账项资料如下:(1) 11月6日,甲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 12000 元的转账支票,用来支付供应商货款,但供应商尚未持票到银行兑现。(2) 11月 15 日,收到购货方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 20000 元,已送存银行,银行尚未入账。(3) 11月 31日,甲公司当月电费 5000 元,银行代为支付,但公司未接到银行通知,尚未入账。(4) 11月 31日,甲公司委托银行代收款项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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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甲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余额为38000元,而银行对账单余额仅有35000元,二者均未达账,未达账项为:
(1) 11月6日,甲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12000元的转账支票,用来支付供应商货款,但供应商尚未持票到银行兑现;
(2) 11月15日,收到购货方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20000元,已送存银行,但尚未入账;
(3) 11月31日,甲公司当月电费5000元,银行代为支付,但公司未接到入账通知,尚未入账;
(4) 11月31日,甲公司委托银行代收款项10000元,但尚未入账。
以上未达账项总计35000元,符合银行对账单实际余额,说明未达账原因合理。
未达账的定义是:与日记账上的余额不符,但仍需建立核算的项目,如有延迟办理,账目未确认等,即被定义为未达账项目。此外,还应留意未达账项目在多次对账时所带来的累计影响,以避免漏报及不利于账务正确性的操作。例如:某公司在月底将未达账项报出,收到银行对账单,若没有正确核对,未达账项会被重复报出,造成累计未达账。
2023 02/02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