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公司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2022年3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公司销售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一批,价款20000元,增值税26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消费税2000元。 (2)公司内部福利部门领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该批货物成本70000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的 计税依据为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消费税10000元。 (3)3月份认证通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有10000元. 要求: (1)编制销售产品确认收入、计提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2)编制领用产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视同销售结转成本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1) 会计分录:
销售产品收入账户 20000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贷方 2600元
银行存款贷方 22600元
领用产品视同销售收入账户 100000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贷方 13000元
应交税费-消费税贷方 10000元
视同销售结转成本贷方 70000元
进项税额贷方 10000元
2023 02/02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