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有一个项目,开了100万的工程款发票给对方 。对方先给我们转账了50万。后来在支付第二笔50万的时候,要求我们开一张50万的收据给他们,他们才肯把后面的50万打给我们。那么,既然是转账给我们的,本身就已经有转账记录了,我们再开收据合适吗?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2/0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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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看,由于已经有转账记录,开收据只会多加一份记录,但是并不是必须的。在传统上,转账记录就是一种报销凭证,所以只要存在正常的转账记录,我们向对方开收据也不是必要的。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如果你想让对方放心,那么就可以出具收据,以保证转账的有效性,而且开收据也可以作为一个报销凭证,以证明资金的流向。 总的来说,是否开具收据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在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两位可以就收据的需求和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来达到合理的共识。 拓展知识: 收据的作用主要在于记录购货、收货和付费的情况,不仅作为收货和付费的证据,还可以作为税务会计登记凭据,从而为收发双方办理报税手续提供有效依据。
2023 02/0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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