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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能否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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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可以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时,可以选择加计扣除或加计抵减相应的税款。在纳税申报或缴纳期间,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可以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农产品加计扣除,是指纳税人在所得税税前,可以从营业收入中减除一定金额,将税前扣除额按50%计入营业收入,可以降低相应的税额。
加计抵减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时,可以直接减免一定数额的税款。这项抵减是按照法律规定,在纳税时直接减免税款,而不需要税收部门审核筛选。
例如,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可以为纳税人在生产、流通等环节付出的劳动给予一定的补助,使得劳动者能够收获到成果,进而提升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加计抵减政策则是为了缓解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减少纳税人的税负,以提升纳税人的运营能力,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
因此,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是可行的。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充分理解和正确使用,可以有效解决农民的税收问题,从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持续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2023 02/02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