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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李先生在境内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10月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要求:1、分别计算甲企业每月预缴个税金额2、计算其他收入预缴个税金额3、李先生自行汇算清缴个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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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李先生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根据《个税法》,该部分收入需缴纳个税,适用累进税率,应缴税额计算如下:(不含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各月税前收入-社会保险费-免抵税额(3500元)
第一个税率3%的级数:应纳税所得额≤1500,税率3%,不计速算扣除数
第二个税率10%的级数:应纳税所得额>1500且≤45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第三个税率20%的级数:应纳税所得额>4500且≤9000,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第四个税率25%的级数:应纳税所得额>9000且≤35000,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第五个税率30%的级数:应纳税所得额>35000且≤55000,税率30%,速算扣除数2755
第六个税率35%的级数:应纳税所得额>55000且≤80000,税率35%,速算扣除数5505
第七个税率45%的级数:应纳税所得额>80000,税率45%,速算扣除数13505
因此,李先生每个月甲企业预缴纳税额为:(不含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
[(16000-2500-3500)×3% - 0] + [(16000-2500-3500-1500)×10% -105] + [(16000-2500-3500-4500)×20% -555] + [(16000-2500-3500-9000)×25% -1005] + [(16000-2500-3500-35000)×30% -2755] + [(16000-2500-3500-55000)×35% -5505] + [(16000-2500-3500-80000)×45% -13505] = 1250元
2、李先生其他收入,劳务报酬3000元,稿酬2000元,劳务报酬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2000元,稿酬20000元,根据《个税法》,该部分收入需缴纳个税。
劳务报酬,适用20%的税率,每月缴纳个税,缴税额为:3000x20%=600元;30000x20%=6000元。
其他收入(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20%到45%不等的税率,每月缴纳个税,缴税额为:2000x20%=400元;2000x20%=400元;20000x45%=9000元。
因此,李先生其他收入每月预缴个税金额为:600+6000+400+400+9000=12400元。
3、李先生自行汇算清缴,根据《个税法》,实际缴纳个税金额应该比预缴金额少。李先生应当把实际发生在一年内的有关应纳税所得额,减去各税种允许的减免和速算扣除,加上有关未缴税金额,总计算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最后根据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税额,缴纳税款。
例如,李先生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元,预缴税额为1500元,实际缴纳税额为13000×20%-105=2395元。
综上所述,李先生每月甲企业预缴纳税额为1250元,其他收入预缴纳税额为12400元,到年底汇算清缴时,应按实际发生的应纳税所
2023 02/03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