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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我们有个海关缴款书,缴款单位为双抬头 A与B,对应的进口滞报金海关开给了A,实际抵扣进项税的是B,且滞保金是B交的,海关不更改滞报金抬头, 请教,B的滞报金如何做账,需要谁提供合理的入账资料"

84785018| 提问时间:2023 02/0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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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B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账务处理的资料,一般有以下几项:首先,根据发票证明,B公司应以A公司为抬头缴纳进口滞报金,向相应海关缴付;其次,A公司应在缴付发票上注明实际缴纳企业为B公司,并将该发票作为B公司抵扣进项税额的证明材料;再次,B公司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过程中,应当准确计算和填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将A公司提供的缴纳双抬头发票作为A/B共同出具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最后,在开具B公司的税务机关的企业所得税利润表中,应正确归入进项税额抵扣额。
2023 02/0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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