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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需要汇算清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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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个体工商户是指以自营、兼营、劳务为主要经营方式,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登记注册的自然人独自或者与他人合伙,以自营、兼营或劳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税收减免等事宜的实施意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0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汇算清缴有如下情形:
1、经营期满纳税人:经营期满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月应纳税额不少于3000元以上,可以实行汇算清缴制度,按月汇总税款,在每月20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汇总税款,并一次性缴纳;
2、定期报告纳税人:经营期满满一月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月应纳税额不少于3000元以上,可以实行定期报告和定额汇算清缴制度,按月报税,在每月2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税,税务机关根据申报的纳税信息,安排汇总月结。
总之,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汇算清缴,仅可在达到一定条件时使用,即每月应纳税额不低于3000元。
拓展知识:在汇算清缴中,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申请减免税政策,减免税是指在原纳税责任基础上,减按一定的比例减免的的税收金额,从而使个体工商户减轻税收负担。
2023 02/03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