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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 已单独确认进项税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这句话对吗? 老师,我不懂的地方在于,解析里说,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那么,非正常损失,应该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两种。 自然灾害的非正常损失呢?是可以抵扣 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对吗?"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2/0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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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是的,你理解得很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般可以抵扣。比如在某个地方发生大洪水,企业受损,这时候企业可以向相应地方申请抵扣,以减少税负。另外,如果企业发生的损失不属于自然灾害,而是人为造成的,那么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以减少税负。
2023 02/0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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