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上市公司的香港股东(香港公司)减持股份,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三条第四项“转让一个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而该公司的财产主要直接或者间接由位于一方的不动产所组成,可以在该一方征税。”和第五项“转让第四款所述以外的任何股份取得的收益,而该项股份相当于一方居民公司至少25%的股权,可以在该一方征税。”规定。该香港公司符合三个条件:1.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2.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占资产总计符合不超过50%的规定;3香港公司占上市公司比例符合不超过25%的股权比例规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上市公司的香港股东(香港公司)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其中要求香港股东必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另外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占资产总计不超过50%,而香港公司占上市公司比例不超过25%的股权比例也是要求之一。拓展知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三条也规定了香港股东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权取得收入可以在香港征税,并规定了其他情况下取得收入可以在内地征税。
2023 02/03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