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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房地产企业采取预售款形式销售房屋,房屋总价50万,收到1万定金和30万的房款,预售阶段房屋总共50万元,收取了20万的部分房款,应该按照20/1.09*0.03来计算,剩余的房款等到交付确认收入时收到,确认收入时的增值税是不是20/1.09*0.06+30/1.09*0.09来计算

84784973| 提问时间:2023 02/0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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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对于老师提出的问题,在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时,采取预售款形式,房屋总价50万,收到1万定金和30万的房款,预售阶段房屋总共50万元,收取了20万的部分房款,应该按照20/1.09*0.03来计算,剩余的房款等到交付确认收入时再收取。确认收入时的增值税应该按照20/1.09*0.06+30/1.09*0.09来计算,其中,预售款1万元不缴纳增值税,缴纳款项为20万和30万,0.03和0.09分别代表3%、9%的增值税。 拓展知识:除了预售款付款方式以外,房地产企业还可采取其他付款方式,如按揭付款、全款付款、贷款付款等,不同的付款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税务效果,因此,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选择付款方式,确保企业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2023 02/0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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