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复核2020年财务报告对以下交易会计处理的正确性难以作出判断:1月1日,因商品房滞销,董事会决定将两栋商品房用于出租。1月20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并已将两栋商品房以经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企业使用。出租商品房的账面余额为900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该出租商品房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甲企业认为其出租的商品房属于存货,因此2020年未对商品房计提折旧。要求:(1)判断甲企业2020年对出租商品房为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说明判断依据(2)如果甲企业出租的商品房2020年需要计提折旧,请计算折旧额并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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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甲企业2020年对出租商品房未进行折旧的会计处理是不正确的。根据《会计准则第六号——固定资产》第20条规定,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则必须每月计提折旧,而甲企业并未计提折旧,因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处理视为不正确。
(2)首先计算折旧额,折旧额为: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此处折旧额为:10000-0/50=200万 。折旧会计处理为:借:购进固定资产200万;贷:折旧费用200万。拓展知识:折旧的计提分为按月平均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按月平均法按长期贷款的期限均匀分摊,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固定资产当月的余额与使用寿命的比率计提折旧,它能反映出资产价值随时间减少的速率。
2023 02/04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