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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单位异地搬迁,有部分员工不随迁,不随迁的我们单位会有安置费,这个安置费我们会计怎么做账,还有安置费收个人所得税吗,如果收的话怎么计算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2/04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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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离职人员专用账》,安置费一般会在离职人员专用账上记账,记账形式如下: 1、借:离职人员安置费 借:个人所得税贷项 2、贷:付款账户(如现金账户等) 至于安置费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对离职工作单位发放的各种社会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补助金等,在一定数额以内的,不构成个人所得,不应纳税。因此,安置费在符合一定数额以内的情况下,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拓展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税务返还的规定,如果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安置费已经同比应税所得额扣除后,仍有多余的税款,企业可以申请税务机关进行税款减免或者返还。
2023 02/04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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