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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加盟其他品牌 按销售收入的比例支付品牌费 在收到货款时 直接抵扣了品牌费 而且最后收到的品牌费发票又是直属公司的发票,直属公司是被链家地产收购了的,这个要怎么做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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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在处理房产中介公司加盟其他品牌的账目时,需要先确定已收到的货款和品牌费的金额。其次,根据比例支付品牌费的协议,在收到货款时直接抵扣了品牌费,则应该将应收的货款收入与品牌费发票的金额进行核对,如果金额相同,则可以将货款收入在应收账户上登记,并从品牌费支出中记账,品牌费发票只需要作为财务凭证存档。最后,如果品牌费发票是直属公司的发票,则需要登记账户,如:应付账款-直属公司,将直属公司发票对应的品牌费分账到该账户中,做到品牌费的记账和付款。
案例:
某房产中介公司与外部品牌之间签订了一份协议,按销售收入的5%支付品牌费。在收到客户货款1000元后,直接抵扣了品牌费50元。最后,某房产中介公司收到了直属公司的发票,其中,品牌费发票金额为50元。因此,该房产中介公司应把货款1000元在应收账上登记,将品牌费发票金额50元分账到应付账款-直属公司账户,并上传其付款凭证,完成品牌费的记账和付款。
2023 02/04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