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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是按收入*2%核定征收,下半年是查账征收,年度汇算清缴显示也是核定征收,上半年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肯定是按按收入*2%来交企业所得税, 那么对于全年汇算清缴来说上半年的付款没有发票只有相关送货单等也可以的吗?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02/05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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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上半年企业应按收入*2%核定征收,下半年需按照查账征收的原则实施纳税申报。上半年季度企业所得税已按收入*2%提交税金,则全年汇算清缴时应根据有关文件提供的真实成本情况,重新核算整个一年期间应纳税额,如发现有亏损情况,则可以申请减免税款。因此,即使上半年只有相关送货单等,也可以提供为汇算清缴证据。但应注意,为了避免税务复核时做出不适当的决定,还需要准备足够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这些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交易记录、运输单据、维修单等。
2023 02/05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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