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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甲方,扣下的未付工程质保金在新收入准则下计入合同负债,这样处理对吗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2/0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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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是的,根据新收入准则,未付工程质保金可以计入合同负债。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一旦合同签订后,实质上就存在应收款项,而收入才能计入收入。因此,合同负债应包括“未付工程质保金”,以便正确反映实际的收入情况。例如,建筑公司与乙方签订了某项工程项目合同,其中乙方支付了一笔质保金,但该质保金尚未给付给甲方。根据新收入准则,在收到质保金之前,该质保金应计入合同负债,成为甲方未来要收到的财务收入,然后才能计入收入,记入其相应损益表中。
2023 02/0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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