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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关闭注销后,一次性补偿我们公司一笔款项作为亏损增加的成本,请问这个是冲减成本还是入营业外收入的罚款收入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2/0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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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这个一次性补偿是作为对方公司关闭注销后造成我们公司亏损的损失补偿,因此不可列入营业外收入。因为营业外收入是指非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而这笔补偿款只是补偿因对方关闭而造成的损失,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因此更像是冲减成本这一形式,而不是营业外收入。 例如,一家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在另一家公司关闭注销后,由于无法付出已订立的合同中所约定的费用,因此该家公司支付了一笔补偿金给我们公司,作为亏损的补偿,这笔补偿金应被视为冲减成本,而非营业外收入。
2023 02/0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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