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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2019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取得其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1.2万元(含增值税),发生成本10万元。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实际所得税税率10%,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1.2÷(1+6%)×10%=2(万元)。 请问:为什么不减成本10万"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2/05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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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成本不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因为其本身不属于应税所得,成本只能用于计算减的的扣除项目,即将被减抵的非应税所得项目。因此,关于此类成本,有以下几点要点需要明确: 1、成本必须合法且真实,并且需要有可供证明的相关文件 w 2、成本只能用于计算其可以用于减抵的价值,以减少税负 3、成本不能用于计算应税所得,应税所得必须通过实际收入-成本来进行计算 拓展:有些国家还允许企业采取投资性减费方式来减少其税负。投资性减费指的是将税务所得买入一些投资性产品,这些产品可以帮助企业节省企业所得税,并将其税负降低到事先安排的投资期限内的水平。
2023 02/05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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