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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跨月的专票,直接作废还是需要开红字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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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如果涉及不同月份的发票,由于税收征管的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直接作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跨月发票核销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红字专用发票的方式办理。
为了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首先要办理一定的申请手续,一般应当填写《红字发票申请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其中包括申请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票种类、原发票代码号、原发票号码、原发票开具日期、作废原因、开具红字发票金额等。同时,还需提供原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财务凭证等相关文件,按照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2023 02/05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