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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进出口贸易公司,帮助客户进口一架钢琴,客户是个人,买琴的钱是客户打给我们我们折成美元再打给国外卖琴的企业,这个钱是上个月收的,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样对吗?打给国外我写的是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这样对吗?这个月琴进入国内,进口增值税关税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是我司名字,税款是客户打给我们我们打给海关,缴款书上是我司名字的话,那还属于代收代缴吗?这笔税款的分录应该怎么做呢?我写的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增值税 -应交进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 这么做应该不对,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3 02/0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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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嗯,这两笔记录应该是这样分录的: 1. 客户购买钢琴支付的美元: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进口增值税关税缴款: 这个属于代收代缴,即客户将税款支付给公司,然后公司再将税款支付给海关,所以公司本身不涉及该笔税款,因此分录如下: 借:应收税费(客户向公司) 贷:银行存款(公司向海关) 以上是进口钢琴的账务处理案例,希望能帮到你。
2023 02/0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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