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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一个员工4月5月的工资,共4000元,应该怎么做账呢,一起计提到6月工资里面吗?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2/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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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首先,你应该明确一个事实,即补发工资应该和员工原来时间段内应该获得的工资数额一致。那么,对于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根据会计原则,你应该将4月5月的补发工资分开计提,即在4月和5月都计提4000元工资。具体在财务会计中,此次补发数额将经过两个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你要定义一条财务凭证,使其能够从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补发的4000元; 其次,应该设立一条财务凭证,将4000元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到财务会计期末的应交税金科目中,以便及时支付应纳税金。 拓展知识点:关于薪酬计提,应该注意计提的事项,以及计提的金额。例如,当职工获得固定工资时,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月度工资计提工资税;当职工获得临时工资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计提。
2023 02/0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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