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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计提工资时,把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社保,公积金,个税,都记入应付工资,转入费用。这部分个人负担的部分怎么也算公司的费用了?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02/0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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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让我们看看答案。 根据会计原则,只有当费用的实现(即财务红利)被确认时,公司才可以将费用记入应付工资。因此,当公司计提工资时,它应把员工的社保,公积金,个税等个人负担的部分记入应付工资,并转入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将个人负担的部分视为费用,尽管实际上它并不是公司支付出去的直接费用。 要实现这种费用转移,公司必须向财政部门报送报表,报表要求公司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付指定的费用。报表还要求公司从个人职工的工资中扣除所需的个人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费用,并将其账户转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以此来履行公司的责任。 所以,这部分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为公司的费用,但实际上并没有从公司直接支出。 拓展知识:会计原则中还有一种方法叫做“可控制支出”原则,该原则规定,只有在公司能够控制或影响其支出的情况下,才能将其作为费用转入费用科目。
2023 02/0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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