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签了一个租地的合同,开始签了一个暂定合同20000,后来又签了一个确定的合同,补差价10000 两个合同租赁期限是一样的(21.9-22.8),就是金额变了,但是这个差价1w是在21年12月底才支付的,这种我应该怎么分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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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合同租赁期内,您需要将10000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由于支付时间为21年12月底,因此您可以按照合同租赁期内每个月应交租金的比例把1w摊分到每个月,如每个月把1w除以9,则9月支付的租金=20000(暂定合同)+1w*9/9=20000+10000=30000,以此类推,21.9月支付的租金为20000,22.8月支付的租金为20000+10000*1/9=22222.22.
拓展知识:在把租金摊分到每个月的时候,多数情况下地方法院会要求出租人按照整月进行租金支付,如9月支付9月1日至9月30日的租金,因此您在摊分时需要考虑月份两端空闲天数对租金摊分的影响。
2023 02/06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