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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1年的时候找其他房地产公司代建项目,支付2000万代建款,实际只需支付代建款1800万,多支付的200万当年未记应收款,于2022年依据当年的备忘录(有记载需退还200万多支付的代建款)经过司法途径,对方公司退回了200万的代建款,另支付了150万的占用利息,这350万收回后是否可以记入营业外收入?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2/06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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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可以记入营业外收入。根据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是一项收入,即不是营业收入,也不是营业成本,其中可以包括返还代建款、赔偿款、回收的捐赠、还原因重组原有资产而取得的收入等。比如,一家公司因重组而获得的收入也可以归为营业外收入。此案例中200万的返还代建款及150万的占用利息可归入营业外收入,但在确认这些款项记入营业外收入前,公司需要仔细审查收支情况,认真核实记账准确性及合法性。
2023 02/0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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