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和供应商之间的操作模式是当月送货,下月对账,对账完成后开票。现在是7月,7月份供应商送货,8月份对账,8月份开票(开的是7月份货款)。我目前是按照发票来做账,我发现这样子就是账实不符,因为我仓库7月份就收了货。有老师教我应该每个月暂估,做到账实相符,但是我想问实务中,真的是企业都会选择暂估这种模式吗?有没有一些实际点的回复呢?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3 02/0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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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不同企业对操作模式的选择完全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状况及习惯来进行定制,在本例中,根据您所给出的操作模式,选择暂估这种形式更为合理,即每月发票对应当月收货,实务上,企业也是会选择这种模式的,可以使账实相符,而且这种操作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明确记录出货、款项的状态,减少了纠纷和误会的发生。拓展知识:按照会计制度,应在供应商发货时,填写对账单并及时录入记账,如果是在本月份对账,就可以在供货时进行暂估,如果是下个月对账,则可以在账单结束的时候暂估账款。
2023 02/0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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